星期四, 9月 27, 2007

得救前/得救後的分別 Brain Storm

上星期六在醫院講了一次上一篇 blog 中的得救見証,十月十三日又要在尖東講多一次。不過,教會方面似乎並不太喜歡那一篇敘述式的見証,他們要求我的見証集中於得救前/得救後的分別。唔,這是.....瘦身廣告嗎?

這個是難題。我自問得救前後好像......沒有什麼分別,我好歹在小中學時就已經信主的了,是真的。要改變的,那時就已經變了。不過也即管想吧,以下是未整理的 Brain Storm︰


  • 雖然我在小學時決志信主後不久就沒有再到教會,但那次的決志好歹也是真的,神的真理也確實在影響著我。中學時期的我,已經不好名利,只喜歡畫畫,尋求自己心目中的「成功」,就像街霸的主角一樣。不過得救後,我知道我需要將這「自己心目中的成功」重新定義。

  • 我生性膽小懦弱,尤以和異性之間的關係和人際關係的為甚。不到非生即死的地步的話,我也不會拿得出勇氣來面對的。現在人大了,會怕的東西是少了,要怕的東西,怕的程度也少了,但我膽小怕事的本質仍然存在。我最多只能以「沒有會怕的東西的話,勇氣便沒有作用」來安慰自己。

  • 不過,都不是的,當年我連「口裡認耶穌為主」,「謝飯禱告」和「拜山不叩頭」也做不到,現在終於堂堂正正地超越了。不過,單是做到這幾樣,就已經耗了我不少膽量。

  • 我以前一直以為人的生死是「自己的事」,我喜歡吃肥炸食物,喜歡夜睡,後果自己承擔就行了。但患過危疾之後,我的看法就改變了。我在醫院的時候,有不少家人和親朋來探望過我。多得主和他們,我才能以比平常心更開心的狀態去面對危疾。人的生和死絕不單單是自己的事,你有什麼狀況不妙的話,別人也會擔心和不開心的。所以,為了身邊的人,為了自己,珍惜自己的生命,少吃不健康食物,多做運動吧!
  • 以上一項的準則來說,人生在世,必然難免會受人恩惠。我們可以做的,是同樣的以真心去關懷他人。這一點我做的還是很不好,不過我會努力。

  • 人有時總會自命不凡,這會產生一種自高、不想和人相處的心態,我也不例外。但是這幾年間我看到的是︰人生最精彩的部分往往是在人類互相合作,互相溝通的時候才能看到的。例如在足球場上,球員互相合作將球送入對方龍門,又例如在表演台上,樂隊互有默契地將每一個音符奏出來,成為上佳的音樂。以前我不喜歡和人合作,但是為了我喜歡的東西,這些自高的心態是不能不放下的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