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3月 15, 2007

將進一步行動 #3



在 #1 的一星期後,再次收到這種信件。

呀,對了,在 #2 之後,我們忘記了向收數人澄清事件是吧?於是妹妹「X」再次致電給收數人,得出的結論是︰最後我將收數人的電話號碼交給 A,讓他們自己處理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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