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10月 01, 2007

我的得救見証稿 (瘦身廣告版)

老實說,我在小學畢業至中一那段時間就已經信耶穌的了。當時的老師們說「信耶穌得永生」,所以我也決定相信,認罪和悔改,拿走了「天堂的入場券」,然後就…….繼續打機去了。每個星期去教會,返主日學?太悶了。

不過,我很認同聖經上的一些教訓,例如是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卻賠上了生命,又有什麼益處呢?」,這些教訓或多或少都在影響我的人生態度。或者,我以「做好自己」的態度來活我的人生,死後能夠到天堂門口就足夠的了。

我以前一直以為人的生死是「自己的事」,不喜歡關人別人,也不喜歡被人關心。我喜歡吃肥炸食物,喜歡夜睡,後果自己承擔,不影響別人就行了。正所謂,人生活到過百,但不能吃這個吃那個,不能做這樣做那樣。那麼刻苦,最後還不是難逃一死?但我有天堂入場劵,死後能到天堂的門口,沒問題的。

或許是這種生活習慣的不檢點,令我的人生發生了轉變。那時我正在為我的碩士課程忙碌之際,發現了頸部淋巴的部分腫大,最後卻証實是鼻咽癌。WHAT?雖然我不檢點,但我人又年輕,不煙不酒不鹹魚,父母祖宗三代也沒有病例,何來會有這種病?但其實我心裡十分明白︰這一來是神對我生活習慣的報應,二來也一定是神的呼喚,祂沒有忘記我這浪子,還叫我回來跟從祂,不要再浪費人生了。

「人生無常」,這句話誰都會說,但那時我才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什麼是「人生無常」。面對這麼大的變化,我可沒有信心可以面對,我唯有做一件好久沒做過的事︰向神禱告,為自己像浪子一樣的行為認罪,將這事交給神,求神醫洽……如果祂肯醫的話。我當時對神說,如果我過得了這一關的話,就一定會確實地緊隨祂的腳步---其實就算過不了這關的話,我仍然一定會跟隨的。我的心裡隨即就有了平安,那並不是因為我肯定神會醫洽我,而是只要是神領路的話,去哪裡都沒有問題。

當我卧在醫院時,有不少家人和親朋來探望過我。多得主和他們,我才能以比平常心更開心的狀態去面對危疾。當時我開始明白,人的生和死絕不單單是自己的事,你有什麼狀況不妙的話,別人也會擔心和不開心的。所以,為了身邊的人,為了自己,我開始放下那些「一人做事一人當」論調了,開始珍惜自己的生命,少吃不健康食物,多做運動。同時,我意識到自己以前一直都不關人身邊的人。所以經過此次,我開始思考主耶穌所說的兩條誡令︰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(馬可福音12章30-31節)」。我知道我必須改變,也知道這很難學,但求神帶領,令我懂得怎樣去愛祂和愛其他人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