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小學同學大婚,其中一位同學在晚宴時拿出了小學畢業的記念冊,揭到當年我寫給他的那一頁︰
原來我當年寫給他的訊息,就只得兩個戰士激鬥的場面嗎?或許我當年心底裡就已經知道,人生就是一場又一場的激鬥,所以要叫他有心理準備吧!哈哈哈哈哈哈!
同學的記念冊還在,我自己的那本卻在中學時代就已經丟掉。為什麼會丟掉?我也不太肯定,大概是因為在中學時代受到不少打擊︰一來不太適應中學的風氣,二來勁人又太多,甚至以前學業成績都在我之下的小學同學,中學時卻都超越了我。這些事件現在看來當然沒什麼大不了,但對當時的我來說卻是極大的打擊。那時我心裡想著,要變強的話,就要效法冷酷的聖鬥士一輝,放棄一切的感情,丟掉過往的回憶。因為記念冊載著小學時的情感,所以也需要丟掉。
後來,我開始後悔了,可是後悔也無法令記念冊復活。
同席中有一位擅於繪畫的小學同學,他叫做阿峰,後來就讀的中學和我那間相距不遠,所以偶爾也會相約出來吃午飯。我們都喜歡繪畫,吃飯時也會互相分享作品,交流繪畫心得。有一次我將我畫的幾本漫畫借了給阿峰,卻在他的中學那裡被沒收。阿峰說他的老師要求我前往他的學校去取回我的漫畫,但以我當時的膽量,又怎能作出這跨校取回漫畫的行動?正所謂猛虎不及地頭蟲,被自己學校的老師罵就算了,去別人的主場,就如前往惡魔城一樣,被別人的老師溶了也不知道,怎可以中計的?所以,我那幾本漫畫也就沒有了。
後來,我又後悔了。其實我很明白,當時的我根本沒可能有膽量去接受挑戰,可是我仍然很後悔,為何當年就不能拿出一點膽量出來呢?
這兩件事是我中學時代後悔的事︰一件是做過而後悔,一件是沒有做而後悔。
這兩件事令我開始學習不再丟掉回憶,學習不做令自己後悔的事,雖然現在算是學有所成,但偶爾也會想著,以小學記念冊和自己畫的漫畫為代價,會不會太大了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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