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12月 17, 2009

小流氓

小流氓是本地經典武打漫畫「龍虎門」的前身,是1970年開始連載的作品。由於年代太久遠了,即使想找一本來看看也是不容易的。但近日無意中找到可以網上看的網站,我終於可以一睹昔日小流氓的風采︰

舊著龍虎門漫畫-89890漫畫網

事先聲明,小流氓漫畫可是十分暴力和血腥的,厭惡者萬勿打開連結。事實上,看看第一期的封面,就可略知這套漫畫血腥的程度。



看著畫面下方還有壞人鞭打女子的情景,上方有主角王小虎用鐵練緊緊捆著對手的頸,對手窒息至面色發青、口中吐血,實在可怕。內文會是什麼樣子?就可想而知了。早期小流氓等人未學會神功,打的都只是爛仔交....什麼是爛仔交?即是打架時可以使用任何手段,用小刀、西瓜刀、椅子、巴士站的牌柱、流星鎚等武器就不在話下;有時又會用淋電油火攻;攻人要害、插眼、夾生扭斷對手肢體等更是小流氓經常用以反敗為勝的招數;最最最厲害的是有一次小流氓等人使出了真真正正的五馬分屍,將一個壞人的四肢全部弄斷,這可是正派中人使出的啊!

故事中毫不忌諱地交待了王小虎等人的收入是來自保護費、參加武術比賽的獎金及外圍賭博彩金,但就完全沒有交待主角等人在殺人後需要付出什麼法律責任,而當時警方更好像是容許、甚至會為他們的行為加以獎勵。

早期小流氓中主要人物如龍虎三皇及四小將的性格並不突出,但作品本身的「人格」卻明顯得很,那就是「以暴易暴」---壞人用暴力、詭計嗎?我們就用相同的手段對付壞人,以其人之道還自其人之身。以現在我們的常識來看,如果遇上罪惡的話,就應該報警求助,讓壞人受到法律的制裁。但在小流氓中的警力非常薄弱,而且貪贓枉法的情況非常普遍。在法律無法產生作用的時候,就只好靠民間出手了。但民間自己出手的話,多少也是出於仇恨,手段也不受法律約束,多殘忍的也有。

小流氓在六七十年代能大受歡迎,很大程度是因為它講出了那個時代的情況和市民的心聲---那時候黑社會橫行、警方都因為貪污而無力執法,市民心中希望有一些人物站出來,將那些惡勢力打倒,保護市民。小流氓正正就是當時市民想要的東西,所以就算是黑吃黑也好,手段殘忍也好,小流氓成為了市民心中的英雄。

當然,那時候的社會也有指這種漫畫為不良刊物,並加以抨擊;在1975年10月,香港政府更正式通過「不良刊物法例」,有抹殺所有香港漫畫之勢。所以小流氓自後期開始,暴力的程度就大大地降低,取而代之的是主角們個個學會了不同種類的武功,以華麗的武術取代殘暴的爛仔交,最後連漫畫名字也改了做「龍虎門」。那時香港的治安也開始好轉,市民也用不著看暴力漫畫來宣洩怒氣。

如果黃玉郎先生或什麼人能看準現在香港的形勢,畫一套與時並進的暴力/武術漫畫,以「八十後」之類為主角,對付的不再是「慈雲山七鷹」、「牛頭角四牛」了,而是「三屍十二命」、「西九四豪」、「李家三傑」等東西,那香港漫畫就有一線生機了,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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